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略)。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及相关行业规定;(2)投标人应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125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SCC/GB18052)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略)(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5、交付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公安消防支队(本部)指定地点
6、(略):合同签订后2(略)(包括安装、调试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略).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3)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4)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无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应包含查询时间及展开的信用记录结论,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时间为本次投标期限内);5)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略)周四)9:30-16:00至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5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现场审核需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6)供应商提问时间:(略)午15点前接受提问。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7:00:00至(略)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略)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0:00:00。
五、投标地(略)
1、投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略)(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略)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须携带(略)(CA(略))和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的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略))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结合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略)(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天目中路578号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略)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联系人:薛佳杰 | 联系人:张敏姣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略)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