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略)(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内容:(略)
2.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略)
2.2、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北新区龙山南路等道路环卫保洁服务采购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南京”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3.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略)
5、招标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800元/套,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请投标人持3.2“采购人特定条件”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略)(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1房间)购买。(去之前请提前联系)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存款账户(公司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略),收款开户行:交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收款账号:320006687018010038713。
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略))、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 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 日下午14:15(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栋1303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0.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0.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略),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略),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10.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略),均应在采购(略),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略)活动的必备材料。
10.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传真:(略)
邮 箱:(略)
地 址:南京市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