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委会****监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管委会****监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1116(01)。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2.2 建设地点:**天府新区**镇玉隆东街
2.3 项目规模:玉隆东街设计起点接黄金桥路,玉隆东街设计终点**桥,路线设计全长230米。本工程总长230米,路宽16米(2.5米人行道+2.0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改造总面积368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人行道、排水、交安设施、照明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
2.5 项目总投资:710.35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581.5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 不作要求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1日10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时间),在**日报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服务中心(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7号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天府新区**镇世纪街55号
邮 编:610217
联 系 人:龙波
电 话:028-****6092
传 真:028-****6858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