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年度县域重(略)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数字法庭扩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略)(法发[****]3 号)要求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强科技法庭建设,推动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庭审录音录像的管理、使用、储存制度。规范以图文、视频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并且新建一个大数字法庭、两个中等数字法庭。其中大数字法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略).00元,大写:伍拾壹万陆仟壹佰伍拾伍元整;中数字法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略).00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壹佰伍拾伍元整;项目合计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略).00元,大写:玖拾柒万贰仟叁佰壹拾元整。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略)于****年应高法下发的全区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了3套数字法庭。由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研发的产品,经过近三年的运行,该平台设备运行稳定,操作性较好,厂家维护及时,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应法院实际工作需求,本次法院数字法庭扩建项目,需新建3个数字法庭,其中(大数字法庭一个,中数字法庭两个),基于新法庭建设设备平台,能与原有平台及设备与高院、中院无缝对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便于统一维护和管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比较符合法院现有设备运行及维护需求。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
六、专家论证意见:
1、(略)于****年应高法下发的全区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高法、中法均使用的是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研发的产品,经过近几年的运行,该平台设备运行稳定,操作性较好,厂家维护及时,得到法院工作人员的一致认可。
2、为确保新建法庭建设设备平台,能与原有平台及设备与高院、中院无缝对接,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便于统一维护和管理以及数字法庭的正常使用,规范以图文、视频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
3、输入系统可实现通过法庭内多个不同角度、不同用途的摄像机可得到多角度的清晰画面,该摄像系(略),始终提供声像同步的发言画面,并可显示发言人的相关信息。
4、输出系统通过音频硬件设备、视频硬件设备、网络数字化硬件设备等可实现庭审控制、应用(略)
基于以上四点需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略)
张朝晖 高级法院信息技术处
孙 敏 乌鲁木齐海关(略)
闫 晨 高级法院信息技术处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洛浦县采购办提出意见。
采购单位: (略) 地点:洛浦县北京路
联 系 人: 葛高林、艾克拜尔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 刘佳 联系电话(带传真):(略)
地 点: (略)
财政部门: (略)
联 系 人: 刘建新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