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能力建设项目二、三标包中标(成交)公告【网】 |
【信息日期:2018/12/03】 |
****能力建设项目二、三标包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能力建设项目二、三标包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6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1月30日 二标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区**路328号美仑豪庭9幢3201室 中标金额: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39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气相分子光谱仪(氨氮、硫化物)。 三标包: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区科兴路7号503室 中标金额:肆拾壹万伍仟元整 (¥415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流动注射仪(总磷、总氮)。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瑞义、马军兰、王贤、 金验、杨劲松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路284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0-****53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市会峰西路72-12号 项目负责人:陈倩倩 联系电话: 0550-****992 收费标准: 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评委费3100元):二标包:6252元,三标包:6568元 公告期限:2018 年12月3日至 2018年 12月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会峰西路72-12号,联系电话:0550-****99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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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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