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
1、我公司前期招标的低压电施工合同,**区额度已经用完,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申请进行**区低压电施工项目采购。
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公司下发集采结果,则合同提前终止。
3、预算金额:48万元(含税)。
4、份额分配: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按名次选取2名中选人,具体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名次 | 区域 | 预估规模 (万元) |
第1名 (占比60%) | **全区 | 28.8 |
第2名 (占比40%) | 19.2 |
注:①上述规模与占比为预估值,最终规模与占比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相应名次中选人在累计施工规模达到其中选份额上限时,由其余中选人在该区域施工。
②合格服务商数量为N,若N=3,中选人数量为1,中选份额为100%;若N≤2,本项目重新比选。
二、资质要求
1、服务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资金数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登记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所在地域已经实行“三证合一”政策的,服务商需具备“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服务商必须同时具有1)和2):
1)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监会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3.服务商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开具承诺函);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5.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6.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因服务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服务商需要承担责任的;
(5)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标的。
7、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比选;
8、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服务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服务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服务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因服务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为服务商需要承担责任的;
(5)服务商在最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的。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服务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司联系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17:30,逾期购买比选文件的将被拒绝。获取方式如下:
1、现场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附一);
(3)企业信息表原件或复印件(格式见附二)
发售地点:****(**市海滨北路20号五楼)。
2、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于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3.COM)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纸质版比选文件邮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3、比选文件售价及联系人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邓佳美,联系电话:0631-****066。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公司
账 号:370********050158537
开户行:****分行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时间)
递交地点:**市海滨北路20号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服务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服务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地 址:**市海滨北路20号5楼 地 址:**市世昌大道-3-2海裕城A座4楼
邮 编:264200 邮 编:264200
联 系 人:邓佳美、田蓉蓉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631-****066 电 话:0631-****071
电子邮件:****@163.com 电子邮件:
****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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