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实施的**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整体化建设项目项目(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活动,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结束,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整体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10月29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松、刘波、薛佳、刘昱君、沈哲、赵国文、刘春生
评标地点:**市江东中路265号2283 房间
评标日期:2018年11月20日
七、中标信息:
分包号 无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市**区**路99弄9号
中标金额:¥4,986,000.00元(单位:人民币)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类型、服务要求:
产品1</> 产品名称: 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优化<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826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2<
/> 产品名称: 区域检验系统<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66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3<
/> 产品名称: 区域体检系统<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12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4<
/> 产品名称: 区域心电系统<
/> 产品品牌: **纳龙<
/> 规格型号: 纳龙心电V1.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78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5<
/> 产品名称: 合理用药系统<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50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6<
/> 产品名称: 智能提醒<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18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7<
/> 产品名称: 健康云档案<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32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8<
/> 产品名称: 卫生综合监管<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41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9<
/> 产品名称: CA应用<
/> 产品品牌: **数字认证<
/> 规格型号: **数字认证 V1.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25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10<
/> 产品名称: 输血管理系统<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8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11<
/> 产品名称: 手麻系统<
/> 产品品牌: **米健<
/> 规格型号: **米健V2.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25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12<
/> 产品名称: 与市级运用、市级平台以及第三方系统对接<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15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13<
/> 产品名称: 信息系统总包服务<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300000元(单位:人民币)<
/> 产品14<
/> 产品名称: 版式电子病历病案室<
/> 产品品牌: 卫宁健康<
/> 规格型号: 卫宁健康V5.0<
/> 产品数量: 1套<
/> 产品单价: 160000元(单位:人民币)
<
/>
八、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单位地址:江东中路26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薛佳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8582
九、****中心信息
地址:**市**区江东中路265****中心大楼北区二楼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陈伟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025-****5915
投标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见证人姓名:袁超悦
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电话:025-****5908
十、备注
1、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将质疑文件,包括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送至****一楼北大厅柜台,采购中心不直接受理供应商的质疑。
2、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中标供应商在****西大厅1203房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并到****办理合同见证,如有疑问,请与****经办该项目的响应文件接受人联系。
3、附: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地址 http://221.****.151/group1/M02/15/C0/CsRgBlvWspKAKTpgABpQ20gyQ8c43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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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