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空压机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500t/d,配置2台75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1台35MW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带SNCR的 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吸收塔+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一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空压机设备及辅助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验收、培训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近三年国内具有3台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生物质发电项目空压机设备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3) 投标产品应为进口知名品牌,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厂家授权(需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1(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略)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略)
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四楼开标大厅
递交方式:(略)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略)
七、其他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略)
2.法定代(略)
3.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企业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
5.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需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略)
如需邮寄购买,除上(略),还需提供开(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国资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产业聚集北区经十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