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略)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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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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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泉区高压燃气管线项目已由(略)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鹿泉区高压燃气管线项目施工;设计压力为4.0MPa,分两种管径,分别为:DN600:22.035Km,DN800:13.397Km,管线总长度为35.432Km;2、建设地址:鹿泉区宜安镇、李村镇、大河镇、获鹿镇、上庄镇;3、项目性质:新建;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9个标段;其中4标段:桩号B0+700~B4+500,管径DN800,长度3.8Km,本标段最高限价为(略)万元;6、建设工期: 120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主材甲供,辅材施工方自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持有有效的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GA1乙级(长输管道)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略)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否则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1-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9:00,地点为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略)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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