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略)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安广镇胜利村广场及绿化亮化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资字【2018】2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专项资金30%地方自筹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17788平方米,其中:铺装广场地面12649平米;绿化面积5053.16平方米;安装大屏幕1座,新建公共厕所85.84平方米,安装30米高广场灯1盏,路灯25盏,风车13个。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及供电线路、设施;张(略)
2.3合同估算价:(略)
2.4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共18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铺装广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大屏幕工程、广场灯工程、路灯工程、风车工程,新建公共厕所一座、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及供电线路工程、张拉膜工程、铺设条石工程、回填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
3.4拒绝列入政(略)。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吉建管〔(略)吉建管〔(略)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西侧多功能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略)(含手续费)后3(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8日9:30时分,地点为大安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略)
网 址:/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略)
网 址:/
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账 号:(略)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