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详情概况
(略)监控系统(第二次) | ¥294,480.00 | 1 | 批 | 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略)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略)。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略)。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略)。
3、供应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
4、供应商需(略)。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对本项目三年质保承诺函。
八、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2月14日 至 (略)
文件购买费:(略)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略),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略)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略)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略)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略)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十、(略)谈判开始时间: (略)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或四楼大厅指示牌)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略)
采购经办人:(略)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综合楼414室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略)
代理机构电话:(略)
代理(略):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
十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