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县洛舍镇卫生院委托,就其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五个标项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 项目编号:(略)
标项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1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1台 |
2 | 肺功能测量仪 | 1台 |
3 | 全自动尿沉渣分析系统 | 1台 |
4 | 除颤仪 | 1台 |
5 | 超声骨密度仪 | 1台 |
二.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 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略)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略),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略)
3、意见接收机构:(略)
4、联系人:(略)
5、联系电话:(略),(略)
6、联系邮箱:(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2019年1月2日16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略)(**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08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0571-85860230),传真件必须签字(投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略),并在相关材料中告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3、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略)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款第三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无
(略)
2018年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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