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协审机构库(标段编号:****-1)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协审机构库(****工程造价咨询协审机构标段编号:****-1)
项目编号:****(标段编号:****-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3日
开标日期: 2018年12月25日9:00时
中标供应商名称及排序
评审委员会名单:郏兆平(组长)窦季 黄雪潇 余士永 唐硕
招标人名称:****
地址:****法院后楼
联系人:张杰
联系方式:177****3859
招标机构名称:****地址:**经开区创业路1号
项目负责人:吴德军 联系电话: 0558-****868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
公告期限:2019年 1 月2 日至 2019 年1 月 3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法院后楼,联系电话:177****3859。也可以向****提出质疑,联系人吴德军,地址,**经开区创业路1号,电话0558-****8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2019年1月 2 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文件zbwj12.3拟发出-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