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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电子商务服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
【信息时间:(略) |
烈山区电子商务服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公告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中标人及时将生效后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参见:中心网站“下载**”—“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手册”)。 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略)。 烈山区人民政府电子商务进农村招标文件(二次).doc2、技术参数响应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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