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略)就《安吉递铺派出所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略),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略):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略):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数 量 | 工 期 |
1 | 安吉递铺派出所办案功能区物联网管控系统及配套智能设备 | 含办案功能区管控系统和配套智能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 一批 | 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工 |
备注 | 1、本项目总预算为110.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2、本项目采购包括软件系统建设、设备及材料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3、(略),供应商需确保能无缝接入与安吉县公安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系统。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略),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略)至(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略)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2楼202室)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25343
3、标书售价:(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
(略)午09∶00时
八、投标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发展大厦3楼301室)。
九、开标时间:
2019年1(略)
十、开标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略)(发展大厦3楼301室)。
十一(略):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0元整,交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到账(以(略)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具的收据为准)
帐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略)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略));
(4)报名表。
3、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略))。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程国嫒 联系电话:(略)/(略)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经济开发区纪检组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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