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合作(略) |
发布日期:****-01-04 13:50:32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
(略)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略)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的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为保障常州市市本级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我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改社改发〔****〕134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146号)及《关于完善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120号)等法律法规,建立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年初采用社商合作模式经办(略),已实施近5年,社商合作在基础经办、风控管理、参保人员服务等方面已全方位展开,对提升监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降低管理成本等已起到积极的作用。按照《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申请变更为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经市财政局批准,(略)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以便保障参保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12月14日起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略) 评审地点:(略) 评审成员:(略) 五、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六、本次采购(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中标公(略),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略),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