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合作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二次)竞争性磋商
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华宁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合作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采购已经华宁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授权(略)(下称简称采购人)为实施机构和采购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进行项目建设。采购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一次公告于****年12月26日至****年01月04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年01日04日因投标人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失败。华宁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合作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二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组织和实施,拟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略)。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共计分为两期进行实施,一期实施项目详见下表:
二期项目(略)。
2.1.3项目编号:(略)
2.2采购内容:(略)
2.3项(略):1.村村通公路工程59项,估算投资****万元;2.公路安全防护工程49项,估算投资****万元;3.公路危桥改造工程9项,预算金额****万元;4.“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奖励补助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0项,估算投资****万元。5.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打造项目7项,估算投资****万元。6.华宁县华盘公路美丽公路建设项目1项,估算投资****万元。总计****万元。
2.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申请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略)各项目公司投资、融(略)费权、多种经营权等。各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略)自负盈亏,通过可行性缺口(略),并在PPP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附加任何条件的基础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2.4.1股权(略)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以货币出资50.00万元,代表华宁县人民政府持股10%;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450.00万元,持股90% 。
2.4.2项(略)
2.4.2.1一期项(略),为****.83万元(包含注册资本)。其中:政府出资(略).78万元,社会资本以货币出资****.05万元;
2.4.2.2二期项目投资不列入初始项目资本金计算。以实际开工(略)。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客观需要,项目资本(略)整,经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调整,最终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要求为准。
2.4.3项目融资
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缺口,由社会资本方自行筹措注入SPV公司,所注入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政府不对融资提供任何增信、担保等。
2.4.4项(略)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债务资本、社会资本全覆盖的原则,参照《政府(略)(财金〔****〕21号)确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方法进行测算,并采(略)。
2.4.5按相关(略),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2.5项目合作期:(略)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略)期满,按照PPP合同约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略)。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出资企业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良好的投融资及项目管理能力。
3.4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等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经招标人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5申(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须提供在招标公告后,银行出具的存款账户不少于****万元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保函),银行证明必须针对投标(略)则作无效证明处理。银行证明须为投标人一个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时点证明(不同时段的时点证明不可累加),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预审方法
4.1 资格审查方法:(略)
4.2 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年01月07日至****年0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6)信用级别证明文件原件;(7)存款证明或保函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到(略)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68号七星综合服务用房1栋2单元402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注:1.本次招标(略),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与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年01月07日至****年0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截止时间****年01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排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略)报名,同时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地址:玉溪市龙马路68号七星综合服务用房1幢2单元402室现场报名。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略)190.130:****/),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略)
6.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略)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略)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介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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