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第二高中3#教学楼(招标备案编号: HJ(略)-G09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重新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略))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 本工程预算经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略).4 元【其中:预算价 (略).53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74元,规费 (略).46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略).85 元,其他 35243.61元),增值税 (略).67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关于市建城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 32号《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42740.69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略).53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74元,规费 (略).46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略).85 元,其他 35243.61元),增值税 (略).67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关于市建城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和市住建【2018】 32号《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42740.69 元。 投标(略)(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件:(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备案机构:(略) 2019 年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