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城东江北岸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惠州市博罗县城东江北岸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完(略)法》(生态(略) 第4号),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江北岸,在矮岗路与博中路至剑潭电厂之间,设计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36.5hm2,其中西段:矮岗路至博中路,长度约****米,用地面积约20公顷;东段:博中路至剑潭电厂,长度约****米,用地面积约16.5公顷。本工程整治以保护取水口水源为重点,在兼具防洪、行洪、通航的基础上,在现状堤防及滩地上进行滨水景观提升处理。本工程主要实施水源保护整治措施,拟去除江滩上杂乱的农作物等田地和建筑垃圾,将整治范围内整体设计为滨江生态湿地,同时辅以避免机动船停靠等管理措施,以达到净化水源地的水质、美化沿岸环境的目的。项目建成后,整个项目区均禁止游人进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万元,计划工期为17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水环境: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和水土流失废水。项目将在施工场地内临东江水域侧设置施工围堰,同时在有汇流的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集水渠和沉砂池,将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生活污水及降雨时产生的水体流失废水收集沉淀后,尽量于非雨天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抑尘等环节,施工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设备燃油废气。其中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对运输车辆加以遮盖、洒水抑尘等可有效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选(略)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略),根据预测结果,若不采取必要的措施,本项目施工噪声将对附近居民区等产生较大影响,通过采取对高噪声设备设置降噪措施、避免午间夜间施工、为高噪设备设置临时隔(略)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均在项目区内回填平衡,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为生活垃圾,拟经分类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态影(略)土流失等。其中地表开挖等易产生(略)生态影响。
总体上,项目施工期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等影响,但施工期的环境(略)。
(2)运营期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不允许游人进入,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等的产生与排放,产生的湿地植物割除物等经及时清运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产生二次污染影响。同时,也将能削减进入东江河道内的污染物水量,逐渐提升东江的水质,提高沿岸的植被覆盖率及景观形象、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境。因此,本项目运营后将进一步提高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略)
(1)查阅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或向项目环评单位(略)索要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
(2)公示期限
本公示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即自(略)至(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②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③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机构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信息公开后至少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环评机构:(略)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3栋B座801
(略)
****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