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广播电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带方案)的答疑公示
连江县广播电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带方案)澄清与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现就连江县广播电视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带方案)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澄清
1、招标文件第42页,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第3条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中:“(3)用于施工图审批的设计文件10份;(4)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用于工程施工的设计文件12份;”,本项目招标范围仅为初步设计带方案,没有(略),建议删除此内容。
答:(略)
(二)补充通知
2、原招标文件P79第七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二、投标函附表》修改如下:
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设计(略) | 姓名: 职称级别及专业: 职称证号: | ||
设计费投标报价 金额 | 元/每平方(总建(略)规范》(GB/(略))计算面积为准。) | ||
设计周期 | 初步设计带方案: (略) | ||
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本项目全部楼栋需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其中:目标预制率不低于20%。 (2)绿色建筑要求:(略) | ||
备注 |
投标人: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或授权委托人: (略)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略)
日期: (略)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设计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金额。
(2)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盖章。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连江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厦门兴海湾工程(略)
日 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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