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13、16、17号线移动互联网系统(MMIS)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轨道交通1-13、16、17号线移动互联网系统(MMIS)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第三次) | 发布日期 | 2019-01-14 |
公告编号 | **** | 截止日期 | 2019-01-18 |
招标代理 | **** |
1. ****受****的委托,对**轨道交通1-13、16、17号线移动互联网系统(MMIS)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建设范围和内容:
2.1 建设范围:**轨道交通1-13、16、17****基地、正线折返线与存车线、列车司机室(16、17号线)、车站管理区与换乘通道、控制中心办公区以及全网共享的MMIS核心平台(MMIS-O核心)。
2.2 建设内容:本工程将在上述范围内增设MMIS信号覆盖设备、数据交换设备及相关链路,接入到MMIS核心平台统一管控。
3.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21日、12月28日两次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有效投标单位不满3家,故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
4.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联合体牵头方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具有轨道交通3条线路及以上的WIFI设备供应业绩(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
2) 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行业资质甲级或广电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甲级
3) 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报名规定时间内点击招标公告下部的 我要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并派代表携带的下列资料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3条要求的证明文件
6) 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7) 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
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报名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
6.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后,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现金。****银行本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时****公司并领取收据,****银行转账、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银行****银行电子回单或贷记凭证回单联。
9.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10.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1月14日09:3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14:00时
接待时间:上午09: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报名截止当日接待时间为上午09: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4:00时)
报名地点:**区**路839****广场北楼807室(近周家嘴路)
11.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地 址:**区**路839****广场北楼807室(近周家嘴路)
电 话:021-****7821、181****6646
工程师:赵伊
咨询人:李先生
公示网站:
**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ps.****.com
日期: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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