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必须能够****机关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证,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业绩要求:具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协议则以结算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已完成的至少1份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业务平台系统建设和维保服务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等能证明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的凭证材料,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
2.3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及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
2.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应答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对标的物/服务进行分包转包。
2.7未列入中国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产品类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