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附属及大门、围墙改造工程发包须知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食堂附属及大门、围墙改造工程
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22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三、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
1、国家、****政府有关规定、计价规范、本省现行实施的计价定额、计价办法及工程所在地市计价规定。
2、本工程计价依据和补充资料主要有:
2.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2005《**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总站《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现行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2016)11号和关于调整2005《**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营改增**市工程造价计算程序的通知。
2.2、工程税金费率根据省造价【2018】11号文件调整为10%。
2.3、主要材料价格执行黄****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与定额》2018年第 10 期**县价格。
注:本项目施工合同无论在何时间签订,均按原计价依据执行,不执行2018版**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四、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价264117.5元(具体内容见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减去不可下浮部分)的 84%加上不可下浮部分,即,222498.7元(含招标代理费4000元,该费用不得下浮;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开标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报价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16时30 分,评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16时30 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教育局;
3、参加人员及其他要求:各投标单位日常业务联系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场开标,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小型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备选库单位均需参加开标,一年内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将暂停会员资格。
5、本次招标的澄清、答疑、补充说明、有关通知等均通过**教育施工企业QQ群,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六、定标原则:
1、中标人的确定:报价时备选库单位分别进行书面总价报价,填写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附件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装订,一式二份,密封袋上需标注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地址和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总价报价等于平均值者为意向中标人。若没有,那么以最接近低于平均值者为意向中标人。出现并列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意向中标候选人。
报价原则: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的84%。
七、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三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属合同组成部分。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不良投标行为一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总造价的 95 %;余款 5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九、造价规定:
1、对于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开标前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若中标则视同对招标人的优惠。
2、报价时,投标人必须保证工期、质量,并对各种风险(包括材料涨价等)作出估计,不得以估计不足为由提出任何增补。报价时已含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费,与各种专业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引起的降效,施工措施费,技术规范要求等所有费用。(其中施工技术和组织措施费包干使用,决算时不因工程量的调整而增加)。
3、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与拟用措施相符。对缺项、漏项、报零的措施项目费用,结算审计时均不作调整,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
4、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5、投标人须现场实地勘察(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的上下搬运费及垃圾清运等)排水、防洪等各项措施须完善,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报价,各项报价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
6、材料运输及多余土石方、垃圾等外运中所发生的费用及各项行政手续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综合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7、竣工结算由中标人自行编制,须与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若因本款第4条调整项目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在审计时,结算总价不得高于中标总价,若有增加项目(无类似)依据施工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总价下浮比例(中标总价与控制价总价相比)同比例下浮。
8、本项目施工现场须注意如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