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9F002)以询价的(略),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2019年**区“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采购项目 | (1)第一阶段为春节期间。(2)第二阶段为2019年11月30日前。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包一:(略) 包二:(略) | 包一:(略) 包二:(略)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
其他 | 1、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略) 2、开标时间:(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质疑(略)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略) 6、质疑事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