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发【2018】37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威(略)(2019)3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规模:(釜溪)威远河沿线、越溪河沿线行政村,具体如下: (一)(釜溪)威远河沿线:铺子湾镇(红星村、马道村),向义镇(土桥村、高硐村),连界镇(船石村),新场镇(曹胜村),黄荆沟镇(工农村、太平村),两河镇(勇敢村);(二)越溪河沿线:越溪镇(水源村、龙洞村),碗厂镇(天宫村、义和村、青龙村、勇溪村、古埝村),小河镇(牌坊村、小河村、平乐村、新同村)。其中19个行政村建分户式“中国罐”污水处理设施,连界镇船石村新建污水管道接入连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
2.5 项目总投资:(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由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统一打包实施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略)
3.2 申请(略):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略):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略)(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略).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略)。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略)。凡有(略)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略)(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内(略)(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