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休闲桌 | 70*70;实木 | 张 | 23 |
休闲椅 | 实木 | 把 | 52 |
书柜 | 1500*40*240;实木饰面 | 延米 | 15 |
矮柜 | 95*40*80;实木饰面 | 个 | 8 |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须具有不少于3个相关产品的的销售案例;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
6.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供应商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 供应商在采购人**过程中不得有不良记录;
9. 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响应;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1. 领取时间:2019年1月15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止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 领取方式:请在领取时间内,将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邮箱等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nucc.com。
3. 领取方式:免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周一)12:00整。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西**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21层****。
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至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5. 谈判时间(如有):另行通知。
采购人:****
地址:**市西**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21层
邮编:100045
联系人:赵志华
电话:010-6814 8854
电子信箱: ****@nu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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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