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略)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略)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采购
1.2采购编号:(略)
1.3采购内容:(略)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
1.4采购范围: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租赁、运营,包含系统软件、硬件及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运营维护、流量费用等。
1.5资金来源:(略)
1.6预算金额:按本系统交通违法举报罚没收入50%的比例返还给供应商作为租赁运营费用
1.7服务地点:(略)
1.8标包划分:(略)
1.9项目概况:随着(略)互联网创新工作的不断推进,初步建成了路况、图像、业务等大数据基础工作。根据最新国务院文明办、公安部、交通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提高(略)道路监管的能力,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略)交通秩序的管理,达到互相监督,降低交通事故,提升道路畅通和交通文明,现计划依托(略)公安交警现有基础,建设“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将更多的群众、机动车接入线上,融入智慧交通体系。按照“(略)交警智慧交通长远规划方案”,“智能移动交通违法举报系统”是其中的重要建设内容。
1.10服务期:(略)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2.1.1供应(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略)。
2.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略)。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采购需求:基于ADAS(获得国家相关认证的汽车级专业设备,支持双路及以上高清视频的H.264编码,支持一键抓拍功能、定位功能、加密传输)专用的移动交通违法举报设备不少于****台、为移动交通违法举报设备提供后台服务的移动交通违法审核平台一套(平台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接入用户管理、设备登记管理、设备运行管控、安全数据记录、数据库管理等功能)以及后期对移动违章举报抓拍视频的初审服务。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5、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6.1供应商首先登陆“(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6.2本次磋商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年1月17日至****年1月23日,登陆“(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6.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年1月17日至****年1月23日23时59分前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6.4磋商文件每份(略)。请供应(略),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2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略)政府采购网》、《(略)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平桥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南湖路红星社区居委会四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