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略):
(略),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4.若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磋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5.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略)
谈判时间:(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略)18:54 至 (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略)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账 号:40343001040010641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磋商文件售价:(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8:54 至 (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四、(略):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 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 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