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大队****中队临时租用办公场所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中队临时租用办公场所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其他租赁服务 | 1 | ****0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支队****中队负责**大桥的交通管理、治安查控堵截、警卫安保和应急保障等职能,****中队临时办公用房场所。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经过2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均只有1家供应商(****)前来参加,2次采购活动均流标。
(2)、****支队****中队负责**大桥的交通管理、治安查控堵截、警卫安保和应急保障等职能,****中队临时办公用房场所要求如下:
因接处警及工作职责需要,中队临时办公用房场所受管辖区域限制,只能选择位于**大桥管辖区域内,且道路通畅、出入方便;满足中队正常工作开展所需的用房及场地。经测算,此次租用临时警务用房面积需求1500-1800平方 米,停车场及训练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中队原有警务用房就地返迁期间搬迁过渡,****中队新警务用房投入使用止;租用临时警务用房及场地所需相关建设手续齐备,符合要求。
(3)、经调查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市**区海虹路1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邱碧红 | **市住宅区公****审核中心 | 造价工程师 |
于连国 | ******公司 | 造价工程师 |
邓中美 | ****学院 | 无 |
2019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9年 1月 19 日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
地址:**市**区莲前西路8号
联系人姓名:庄警官
联系电话:138****8769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路10****广场10楼C单元
项目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0592-****676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市财经大厦12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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