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略)8: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2-13 09:00 |
(略) | |||||||||||||||||||||||||||||||||||||||||
(略) | |||||||||||||||||||||||||||||||||||||||||
(略) | |||||||||||||||||||||||||||||||||||||||||
(略) | |||||||||||||||||||||||||||||||||||||||||
(略)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城西街南延强电管道敷设及共建路城东街交口工程已由(略)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灵寿县城西街南延强电管道敷设及共建路城东街交口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略)工程地点:灵寿县城区资金来源:(略)筹措解决 招标性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城西街南延强电管道敷设工程及共建路城东街交口工程两部分,包括强电工程、弱电工程、土方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工期:90日历天。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合格。本项目招标内容总投资估算:867.61万元。二、招标范围:灵寿县城西街南延强电管道敷设及共建路城东街交口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2.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需同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项目经理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6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上查询页截图。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略)(包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略),投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1-25,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略)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2-13 09:0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文件;.rar | rar | BB4JrJ2+iiyzqK+jk6I+b0RENq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