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招标代理:(略) |
2019-01-21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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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南伍河村公路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南伍河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略)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内容为:(1)灵寿县南伍河村运动路建设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1+232,路线全长1.232公里。路基设计宽度4.5米,路面宽度为4米,两侧各0.25米土路肩。行车道横坡1.5%。(2)灵寿县南伍河村南岭路建设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820,路线全长820米。路基设计宽度为3.5米,路面宽度为3米,两侧0.25米土路肩。行车道横坡1.5%。路面结构为18cm天然砂砾+16cm水泥混凝土。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3工期:90日历天。4实施地点:南伍河村。 5投资额:(略)元。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 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 (略)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在80万元以上的道路施工业绩。(提供:网上公示页、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19-01-25,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略)(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5:00,地点为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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