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项目名称:(略)保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金额: (略)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维春(随机抽取)、赵娜(随机抽取)、刘飞宇(业主评委)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公告期限: **** 年 1 月 21 日至 **** 年 1月 22 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略)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略)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略)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