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略)建设的桃花源湿地公园工程二标段监理已经徐州市城建重点工程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政发【****】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拨,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略)
3.2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71万元,总监理费约200万元
3.3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略))。
3.5质量要求:(略)
4.本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二标段。
(略)万元,监理费约114万元;
二标段:桃花源湿地公园工程东侧工程,工程造价估算约****.18万元,监理费约123.5万元。
备注:投标人可(略),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标段中标后,可参与二标段的投标及评标,不再中标,中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略))。;
5.2.1项目监理组成(略),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配备专业监理师2名、监理员3名,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国监证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2.2拟选(略),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5.3资(略)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略)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略)(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略)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自****年1月1日(含)以来有(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3号。
5.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略)备案。
5.5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略)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略)”;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略))。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略)(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略),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略)。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开户行:(略)
账户号:(略)
开户名:(略)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略),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监理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略),至中(略)。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镜泊西路建设大厦219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监理(略),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年1月15日至 ****年2月12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年2月12日09:30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略)com.cn)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年 1 月28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8.资格(略):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4(略)
b投标人监理方案:(略)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略)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略)
e投标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略)
f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略)com.cn/xzw_/allweb/)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公告为重发公告,需要重新报名下(略)。
12.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13.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刘晓燕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