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SHXM-(略)-****(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略)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静安区体育馆运营劳务派遣
5、交付地址:(略)
6、交付日期:(略)
7、采购预算金额:(略).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略).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略))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含劳务派遣);2、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3、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4、在本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5、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6、可查询到的“信用中国”等网站证明材料(网站截图):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略)6:00:00至(略)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略)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02-20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略)0:00:00。
五、投标地点和(略)
1、投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6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略),请供(略)。
七、其他事项
无
八、(略)
采购人:静安区体育馆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123号 | 地址:秣陵路80号4楼 | |
邮编:(略) | 邮编:(略) | |
联系人:何昕 | 联系人:邹琳 |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传真:(略)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