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远采计备【2019】XM0033号的要求,(略)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桶)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略)受(略)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拟对(略)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桶)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城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桶)购置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略)
4、采购内容:采购垃圾分类桶3500个(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要求)。
5、交货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略)
(3)具有履行(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湖北省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具备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许可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在执行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司印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愿的投标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审验,并复印一份加盖供应商印章装订成册到报名处报名;否则报名会被拒绝。
3.1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营业执照(副本);
3.3银(略)
3.4 2017年度(略)
3.5本年度社保缴费证明(社保部门出具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
3.6本年度完税状况证明文件(税务部门出具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相关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截图。
3.9报名地点:(略)(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携带U盘)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25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下午14(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竞争性磋商文件(略),售后不退,投标人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送达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1日上午09:30时 (注:8:3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磋商文件送达地点:(略)三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期限及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ccgp-(略)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