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唱价后进行。
2.2 审查方法: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应答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3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施、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可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及以上的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集团****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