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6]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66号计划,(略)受赣州市(略)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其太窝乡石龙村招牌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略),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太窝乡石龙村招牌改造工程 | 1 | 项 | 1、拆除旧广告牌:拆除旧广告牌,废料外运,工程量:2780m2; 2、平面招牌:型钢(略),金属板面层安装:6745m2; 3、塑料装饰线:(略) 4、报价包(略)。 | (略).05 |
注:(略)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略),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略)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略),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略),在经营活(略)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略)质证书。
(六)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略)(2019年02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略)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02月18日至2019年02月2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略)购买(购买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略)文件工本费20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略),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略)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0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略)开标中心(开启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略)文件。
(十一)付款方法: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保修(略),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略)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略)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略)
联系人:(略)
开户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赣州市(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