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胜利村太阳能光伏提灌站项目澄清补遗(二)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胜利村太阳能光伏提灌站项目澄清补遗(二)
致各投标单位: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胜利村太阳能光伏提灌站项目”在质疑截止时间内收到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质疑,现对质疑作以下回复:
1、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质疑情况,被质疑人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解释及相关规定,贵单位质疑的主体不对。
2、根(略),在第一(略),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第一次的回复函。
3、根据攀农牧发((略)五章第二十四条规定:项目完工后,必须由具有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认证资质、且具有相应认证范围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太阳能提灌站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经检测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其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4、本项目的开标截止时间不变。
攀枝花市仁(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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