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淮北市平安工程一期平安监所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地址、项目 负责(略) |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名称:淮北市平安工程一期平安监所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编号:(略) |
中标(成交) 供应商名称、地址 | 名称:(略) 地址:(略) |
中标(成交)金额 | (略).00元人民币 |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 | 见公告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 | 马征征(组长)、刘正操、于新春、周玉荣、胡继明(业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18日 |
招标(采购)日期 | (略) |
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是否书面(略) | 否 |
收费标准和金额 | 免费 |
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代收的履约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 (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
提出质疑的时间、 地点、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栏。 2.(略)地点: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葛磊;联系电话:0561-3199735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略)(财政(略))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略): 一、质疑人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略)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投诉(略) |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
附 件 | 招标文件 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 |
备注 | 合同签订地点:(略)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略) |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中标人及时将生效后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参见:中心网站“下载资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手册”)。
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