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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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水头镇林坑山截洪沟工程(一期)已由平发改投资【20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m,排涝标准基本能满足1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5级;截洪沟断面根据不同段需要采用明渠、箱涵等不同结构过水,以满足排涝要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工程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干砌块石施工、混凝土工程、预制方桩基础、松木桩施工等,各工程起止范围如下表:
序号 | 工程分段 | 起止范围 | 长度(m) | 断面结构 |
1 | 截洪沟1 | 五龙岱~凤卧溪 | 857.8 | 明渠、箱涵 |
2 | 截洪沟2 | 上林北路 | 174.7 | 箱涵 |
3 | 截洪沟3 | 龙江北路~青岱路 | 322.0 | 明渠、箱涵 |
| 合 计 | | 1354.5 | |
(略)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2日14:30时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中下载招标文件等。
4.2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中,本项目答疑专区点击(请匿名咨询)。投标人应在2019年2月22日16时30分前提出问题,招标人将在2019年2月25日16时30分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om上向所有投标人发布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略)4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注意事项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3月12日14时30分。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阳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