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会员?马上注册吧!
免费注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3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人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网球场膜结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2.1工程名称: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网球场膜结构工程;
2.2建设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工程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与气清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个。其中网球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网球场基础(砼),钢结构骨架(含基础预埋),膜结构等工程施工及安装专业承包(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本次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2)、(3)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略)(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室 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3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1楼(略)****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略))20楼****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略”仅会员可见,限时免费注册
免费注册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