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
发布时间:(略)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项目编号:JG****-****]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从(略)0时00分 至 (略)3时59分止(4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略)。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荔湾区十七条河涌水环境治理工程(河涌整治)—生南涌调补水及堤岸整治工程、支管完善工程[项目编号:JG****-****]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华浩(略) | (主)江苏省水利建(略)(成)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略) | (略) | (略) |
综合得分 | 94.13 | 86.44 | 82.88 |
质量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05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210日历天 |
项目负(略) | 张勇明(粤(略)) | 聂春发(苏(略)) | 沈叶丹(粤(略)) |
公示时间从(略)0时00分 至 (略)3时59分止(4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略)。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招标人:(略)
(略)
(略)
附件: | (略) 2.中标候选公示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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