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略)
临国土资告字[2019]3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略)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位置 | 土 地 面 积(㎡) | 土地开发程度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拍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竖向界限 | |||||||||||||
注明 | 上限(m) | 下限(m) | 高差(m) | |||||||||||||
LGT2019-11 | 县城兴凯路中段南侧 | 48813.33 | 净地(略) | 居住用地 | 1.5≤R≤2.0 | ≤25 | ≥35 | 沿兴凯路红线外至南90米区域 | +33 | -10 | 43 | 70 | 14650 | 100 | 14650 | |
剩余地块限高 | +56 | -10 | 66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略)。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25日至 2019年3月18日到临漳县国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2月25日 至 2019年 3月18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略) 3月18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9年3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0时整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略),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该宗地块开发程度:(略)
(三)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略)民政府《关于房地产业化解商品房库存的实施意见》(邯政字【2016】41号)要求,须按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在配件保障房。
其他要求依据《临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出具LGT(略)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建设。
(四)本次拍卖成交(略),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略)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地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略),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六)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七)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