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德昌县滨河路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德昌县滨河路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发改【****】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德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发改【****】22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2.2 建设规模: 滨河路为城市主干道,总长约2千米,路幅宽30m,设计时速60km/h;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东侧至滨河路之间的规划道路为城市支路,总长约100米,路幅宽20m,设计时速20km/h;凤凰大道至香城大道之间、德昌县职业高级中学东侧的规划道路为城市支路,总长约720米,路幅宽18m,设计时速20km/h。包含给排水、照明、电力、交通、环卫及道路红线范围内园林景观等配套工程 ;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测量、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地方规定完成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提供勘察报告(详勘),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
2.4 标段划分: (略)
2.5 计划工期: (略)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2.7 其 他: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略),行政主管部门(略)(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近0(0-5)年已完成不少于0(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3月0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年03月12日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09时3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略)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略)。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略),为可选择项(条、(略)),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略),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略),下同。
(7)《招标投标法(略),“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12月22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年12月6日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略)。
如某项目招(略),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年12月2日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年12月2日、****年(略)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序号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下载 |
1 | 勘察、设计 的招标文件.bid | ****-03-06 16:11:00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