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10 |
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市**县**西街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忠洋 0315-****63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青龙**侧、南新道南侧定福庄三期101公寓1单元1门804号、8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明泽 0315-****111 采购预算金额:****2300.00 采购用途 : 包括**县境内9个镇、8个乡共359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及所属范围内151****学校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其中一标段共7个乡镇131个****小学校,二标段共5个乡镇98个****小学校,三标段共5个乡镇130个****小学校。) 项目实施地点 :**县境内9个镇、8个乡共359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及所属范围内151****学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的条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环卫、保洁、垃圾清扫、清运等或类似行业,项目相关负责人需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交易中心【**县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中心三楼】第五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3-1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3-15 时刻说明: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1 09:30 开标时间:2019-04-01 09:3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县喜峰北路与津源西街交叉口西行300****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服务期三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传真电话:0315-****111 受理质疑电话:0315-****111 备注: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如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具有2018年12月份-2019年2月份由投标供应商在企业注册地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证件或证明文件需出示原件并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温馨提示: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备注: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兼报但不可兼中。如投标单位在第一****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仅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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