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略)受(略)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略)的“(略)附属中学保洁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服务商,采购人为(略)。
二.项目(略)
2.1项目名称:(略)附属中学保洁服务
2.2招标需求:(略)附属中学保洁服务,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略)
2.4质量标准:(略)
2.5服务地点:(略)附属中学(自由校区、青华校区和明珠校区)。
2.6采购预算:(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略),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3.2.1在中华人(略),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投标人;
3.2.2具有学校服务经验和良好经营业绩。
3.2.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类似管理经验。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略)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略),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四、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2019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略)七号楼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略),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略)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技术咨询:陈老师(自由校区、青华校区)联系电话:(略)
李老师 (明珠校区)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