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营房配电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略)受(略)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营房配电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高速公路三支队乌拉山大队营房配电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略)
采购文件编号:(略)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略))
1 | 高速公路三(略)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略)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与电力管理部门协(略)网、调试、运行、检测、验收、送电等内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略)至2019年03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略)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略)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略),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略),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略),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
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一年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略)(提供能够证明主要设备、厂房、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略)
5、提供办理本(略)
6、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略)。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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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路口东南角)C座4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市赛罕区(略)(东二环与学苑东街十字路口东南角)C座4楼开标室
六、(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808室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采购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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