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书店及图书馆分馆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略)发展和改革局以泾发改审发【2018】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4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售卖书籍,借阅书籍,办公室,休闲茶座等功能区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新华书店及图书馆分馆建设工程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略),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报名时拟采用的建造师须与资格预审及项目开标提供的建造师一致。
3.2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略)8时00分至(略)8时00分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略)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通过后,请(略)8时00分至(略)8时00分按照系统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报名成功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后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2019年3月29日 9 时00分(招标代理(略)预审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资格预审文件》恕不接受。
6.2资格预审地点:(略)
7.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多于5家(含5家)时,选5家入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略)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