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要(略)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投标(略)
2.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务审计报表;
2.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在2016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违法、无违规、无围标、无串标等不良行为,并提供承诺函 ;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不接受(略)。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四证合一”,必须为一般纳税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或启信宝(http://(略)com/)等方式审查);
2.7.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合同、财务纠纷、违约及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