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安街石景山段整治提升工作——厂东门绿地公园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工程编号:****】 2019年**街**段整治提升工作——厂东门绿地公园整治提升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 2019年**街**段整治提升工作——厂东门绿地公园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已由 ****财政局 以 ****园林局2019年**街景山段整治提升工作——厂东门绿地公园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等费用的函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区 东起**首钢****公司西侧围墙,****银行东侧围墙,南起首钢二炼钢边侧围墙,北至**街西延线人行道边。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32463㎡ 2.3 计划投资总额 1541.27 (万元) 2.4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1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计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 2.7 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申请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 监理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 市政公用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3.5 其他要求: / 。 | ||||||
4.投标人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9-3-19 9:00:00 至 2019-3-25 17: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com)报名。 5.2 获取时间和地点: 2019-3-22 9:00:00 至 2019-3-26 16:00:00 ,在 **市**区八里庄陈家村9号院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506室 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按成本价售出,售后不退。 5.4 用户自助打印报名确认单,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确认单及对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 2019-4-11 10:00:00 。 6.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市**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市****交易中心三层。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中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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